歪了的環保觀念.核能.二.核電偽環保
有些人認為,燃煤發電廠排出二氧化碳,二氧化碳吸熱,被定義為「溫室氣體」。「溫室氣體」持續大量累積於地球表層,積熱不散,引致「全球熱化」。而「全球熱化」又被認為會觸發「氣候異常」或「極端天氣」。
若該理論成立,核電比煤電,更不環保。
皆因現時的核電廠與煤電廠、的發電原理相同——用物質持續發熱,熱度沸騰水成蒸氣,蒸氣驅動渦輪機組、而發電。
第一,
煤電廠燒煤,必須排走熱氣,其中含有「溫室氣體」;
核電廠核裂變,必須水冷散熱。熱水瀉入海洋,大量「核熱水」,導致海洋升溫。部份海洋生物會死亡。還會引致冰川溶化。及,冰晶於深海海床的甲烷水合物,水暖而解凍,浮出深海,融至空氣,其亦屬「溫室氣體」,且吸熱強於二氧化碳。
第二,
煤電產生煤灰,煤灰有毒,危害人體。
核電產生核廢料,其電離輻射比煤灰更危害人體,並及生物圈,歷劫數年至萬年。
所以,兩者同屬「非乾淨能源」(或曰:「非潔淨能源」)。而真正「乾淨能源」是風能、太陽能、潮汐能、地熱能、等,不須開採發電原料的。
又不明瞭,為何核電被認為是「乾淨能源」。除非他們是核電公司的既得利益者。試想當年,煤氣燈、電燈普及之時,何嘗不是、以劣化點蠟燭、點油燈,反襯煤電象徵先進、高尚、甚至文明的假象。而現時煤電廠的技術,比從前改進,例如除塵。但點解,昔日趨之若騖的發電技術,今時卻變為聲稱危害地球?目的,只是推銷核裂變發電。
可笑的還有:政府以不損害煤電或核電公司的利益,而不發展「循環能源」。但另一角度,政府變相損害從事「循環能源」的公司的利益。再換另一角度,發展「循環能源」,同樣有利稅收,反對程度卻小。
至於現時的電力公司的經營者,似乎不明白甚麼是生意。生意,有的要堅持,但有的要隨時代轉變。既然有風能等「循環能源」的需求,而科技可達,點解不由煤電,轉向太陽能等範疇,兼營兩方。若「循環能源」需求增,同是財路。況且,「循環能源」無須開採原料成本,實際划算。總之,現時爭議的是發電原理、方式,而非完全不用電。又若果,核禍招劫,衍生「極端不用電主義」,到時就「真係唔衰攞嚟衰」。
難道,世人仍以「二分敵對思維」思考及處事?既得利益的電力公司不轉型,極端環保主義者「搞亂檔」,萬一出事,最大損失是用電客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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